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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2022年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度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各有关单位中,在机电、化工、轻工、食品生产、电力、航空维修等相应工程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二)专业范围

机电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仪器仪表等专业;

化工工程专业: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专业;

轻工工程专业:包装工程、食品工程等专业;

电力工程、航空维修。

申报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属于上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标准条件

1.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2.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工程师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2018年底前取得);或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民营企业中,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类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需要结合本职工作,在专业技术知识、独立完成实际工作能力、处理技术难题等方面,提供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工作总结1篇。

申报工程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1500字及以上论文1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下载网页。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不少于一项,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

(三)考核条件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申报工程师在任现职期间,需提交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55号)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四、评审办法

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

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业绩能力评判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行百分制。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40分。业绩、能力(可结合论文)评价满分6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15%。

五、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企业员工申报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劳务派遣人员申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由用工单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推荐报送的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单位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2);

(3)推荐函(附件3);

(4)《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初级、中级各1份,并报送电子版(附件4);

(5)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助理工程师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3)工作总结1份

(4)2021年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5)

(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3份(附件6);

(6)《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附件7)。

3.申报工程师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附件9);

(5)2019年、2020年、2021年《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附件5);

(6)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检索页、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等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4份(附件6);

(9)《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附件7);

(10)《答辩论文》3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和姓名。《答辩论文》正文格式: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内容用仿宋三号,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固定值”28磅,页码底端居中,A4纸双面打印。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纪律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受理时间

1.资格预审

各单位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jjqrc@163.com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2.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当场退回。中级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送地点山西转型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三6号职称评审窗口

联 系 人:曲 华     

联系电话:0351-7560065

网    址:http:// www.sxsfqrc.com

附件:

附件1: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pdf

附件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doc

附件3:推荐函.doc

附件4: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xlsx

附件5: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6: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7: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xls

附件8:答辩论文封面样式.docx

附件9: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docx

附件10:2022年山西综改示范区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卷宗)封面样式.doc

附件1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doc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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