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山西初级职称代评审,太原评职称可联系:15603412621(李老师)17703417015(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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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 2023 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摘要: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

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 号)、《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 号)和《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2023]73 号)要求,结合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开展杏花岭区2023 年民营企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3 年度全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杏花岭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区民营企业从事建设、交通、生态、机电、冶金、化工、轻工、自然资源、水利、矿山等行业在岗(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人所在企业须截止发文之日前成立一年以上,且申报人须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4、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1、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人申报时持有的

(一)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三)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和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七、评审办法

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

八、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函

2、太原市杏花岭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

3、杏花岭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卷宗)

4、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登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于“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5、2022 年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登“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于“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6、杏花岭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说明

报名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西街欢乐颂北栋A1

联系电话:孙老师1770341811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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